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因病治疗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
3.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支付生活费用的;
4.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因失业、下岗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5.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 购房合同或者产权证明;
4. 医疗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5. 突发事件证明材料;
6. 失业、下岗证明材料;
7. 其他特殊原因证明材料。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本人携带上述提取材料到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2.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提取条件和材料;
3. 审核通过后,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将提取申请报送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5. 审批通过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资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2.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得再次申请提取;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提取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5.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接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
总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提取手续,确保提取资金的合规使用。